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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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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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文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袁文雄,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期间担任苏州工业园区
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袁文雄,男,汉族,1969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
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1991 年 7 月-1995 年 4 月历任厦门利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主管、业务经理;1995 年 5 月-1997 年 6 月江苏先奇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1997
年 7 月-1999 年 10 月维德集团德华建材公司助理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2016 年至 2021 年 12 月,历任江苏斯迪克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副总经理,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2 月-2023 年 3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 次,实际参与表决 1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1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及其他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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