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大股东所持股份在上市三年后就可以解禁,谢荣兴认为此举对二级市场带来较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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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1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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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大股东所持股份在上市三年后就可以解禁,谢荣兴认为此举对二级市场带来较大的压力,应延迟解禁。他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控股股东上市后第七年才可以减持,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减持量不得超过10%。二是控股股东第十年至第十二年每年允许减持10%,但必须支付50%的对价,方法是:将抛出的现金50%归己,50%当天分配给其他流动股股东,或每十股缩五股才能变现。三是第十三年至十六年,每年允许减持10%,但必须支付70%的对价,方法是:将抛出的现金30%归己,70%分配给当天的其他流动股股东,或每十股缩至三股才能变现。四是对资产重组卖壳变现其股份同样按上述比例支付给其他流通股股东。五是对亏损企业的控股股东减持,在时间上按上述年限全部顺延一年或者两年才能减持,在对价上,在原有的基础上全部增加10%的对价给其他流通股东。六是对上市前公司高管股份的约束不能因为辞职而允许提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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