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2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利国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3)回购股份的目的: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按照回购总金额下限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38,71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按照回购总金额上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677,41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7)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下限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回购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回购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回购期间进行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
5、相关分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3.1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2024年1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00元,公司2024年2月7日收盘价1.66元/股,公司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44.6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即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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