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3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宝利国际
股票代码: 30013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洪蒿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 420号 2层 A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一致行动人: 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 12号楼 A区
21-08-41号
一致行动人: 上海地山承亿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979
号 2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国际”、“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宝利国际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一致行动人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上海地山承亿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中关于本机构的陈述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本 报告 指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宝利国 际/上市 指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35.SZ)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受 让 方/受 指 上海洪蒿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托方/洪蒿信息
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代“长风云帆精选 1 号私
一致行动人 指 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地山承亿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
限合伙)(代“地山翰林元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地山基金 指 上海地山承亿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翰林元启 指 地山翰林元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长风基金 指 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云帆精选 1 号 指 长风云帆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方 指 周德洪、周秀凤
周德洪转让宝利国际共计 258,048,000股股份(占宝利国际总股本
本次交易/本次 的 28.00%) 给洪蒿信息及一致行动人,其中转让给洪蒿信息
权益变动 指 165,888,000股股份(占宝利国际总股本的18.00%),转让给地山
基金(代“翰林元启”)、长风基金(代“云帆精选 1 号”)各
46,080,000 股股份(各占宝利国际总股本的 5.00%)
《股份转让协 周德洪、周秀凤分别与洪蒿信息、地山基金(代“翰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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