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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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8: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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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238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8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的报告》,同意将2022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3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初步审计结果的汇报》,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建议。

(三)2023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3年8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

(五)2023年10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六)2024年1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的报告》,同意将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七)2024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初步审计结果的汇报》,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建议。

(八)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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