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展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经营管理层 2023 年度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经营目标所做的工作。报告内容具体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四节“公司治理”。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唐清泉、钱晓明、董皞(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在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确认,《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审查,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6905 号),该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