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中山证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英唐智控资讯
2024-04-23 21:00:05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或“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英唐智控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英唐智控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审阅了英唐智控的内部控制制度,与英唐智控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英唐智控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货币资金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实物资产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控制、关联交易控制、对外担保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等。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其权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公司的总方针、总目标和年度总计划,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在《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
监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督公司合法运作,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专业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经过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协调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相关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设立了董事长办公室、证券部、内审监察部、战略规划部、总裁办、人资行政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风控管理中心、市场管理中心、事业群(下设事业部等)等部门,明确了部门职责权限,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说明。为了实现对子公司有效监控、管理,制定了《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