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英唐智控资讯
2024-01-19 18: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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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9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名,代表股份129,500,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83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3,669,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71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830,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16名,所持股份合计5,831,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8,585,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5%;反对80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49%;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916,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099%;反对80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74%;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27%。
此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8,575,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55%;反对8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29%;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905,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15%;反对81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558%;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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