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泰胜新能源”)和泰胜加拿大塔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胜加拿大塔架”)提供的财务资助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在上述财务资助届满后,公司决定继续向加拿大泰胜新能源和泰胜加拿大塔架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方式为借款,财务资助最高
额度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不收取资金占用费。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 财务资助的原因
加拿大泰胜新能源和泰胜加拿大塔架为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加拿大泰胜新能源目前持有泰胜加拿大塔架 100%股权。加拿大泰胜新能源主营海外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需要依托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泰胜加拿大塔架虽然未开展生产经营,但在等待其后续运营规划的过程中仍需要维持基本运转。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旨在继续支持海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 财务资助的对象
(1)加拿大泰胜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3. 财务资助的来源、金额、期限、方式及用途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原有的财务资助安排及相关借款协议,公司拟对上述公司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最高额度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展期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期限范围内可按加拿大泰胜新能源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支付。
财务资助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泰胜加拿大塔架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加拿大泰胜新能源向泰胜加拿大塔架提供借款,前者向后者提供的财务资助
最高额度为 6,4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资助方式为借款,展期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期限范围内可按泰胜加拿大塔架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支
付。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维持泰胜加拿大塔架基本运转。
(3)在有效期内,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借款归还以后额度即时恢复。
(4)加拿大泰胜新能源对泰胜加拿大塔架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实际包含在公司对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内,在计算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时不重复计算。
4. 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由于加拿大泰胜新能源和泰胜加拿大塔架均为公司 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免于向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收取资金占用费,同样,加拿大泰胜新能源免于向泰胜加拿大塔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另外的要求,公司将遵照执行。
5. 财务资助的审批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TSP RENEWABLE ENERGY (CANADA) CORPORATION 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66WellingtonStreetWest,Suite5300,Toronto,OntarioM5KIE6(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市惠灵顿西路 66 号 5300 室,邮编:M5KIE6)
联邦公司注册号(CN):801122-2
注册登记时间:2011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15,000,000 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营业务:持有并管理公司海外子公司
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口径,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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