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华兴”)在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2.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东箭科技、三孚新科、兴森科技等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
业务,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华兴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东箭科技、兴森科技等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2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17 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华兴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华兴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
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计
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 4 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
案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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