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退还推定来源于公司之资金的公告
锦富技术资讯
2019-04-26 07:51:13
  • 点赞
  • 1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19-044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退还推定来源于公司之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根据所掌握的材料,并经与相关人员核实,推定可能发生子公司资金流入实际控制人富国平先生账户的情况。



2018年6月4日,公司子公司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光电”)与浙江云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华贸易”)签订《“私信通”采购协议》,2018年6月13日与14日,奥英光电分别向云华贸易通过银行转账支付7600万元与2300万元,合计9900万元。



经向富国平先生进一步查证,其自查后确认,因与自然人吴刚之间存在多笔借款债务,吴刚于2018年6月14日向富国平的账户支付了9700万元,故认为吴刚的前述付款行为是一种还款偿债行为,其并不了解、不清楚也不掌握吴刚还款资金的来源。



结合奥英光电付款时间与吴刚付款时间的重合性以及部分尚未核实的材料,因无法完全排除吴刚的上述还款资金来源与奥英光电向云华贸易所支付的预付款之间的关联性,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基于慎重原则,富国平先生自愿同意先行向公司退还上述交易涉及的资金9900万元,并补偿相应的利息。



二、退款计划



2019年4月25日,奥英光电(甲方)与富国平(乙方)就资金退还事宜达

成了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确认,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的资金本金为99,000,000.00元;



2、双方确认,截止2019年3月31日,上述资金的本金利息为4,814,166.67元,其中2018年6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利息为3,329,166.67元,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的利息为1,485,000.00元。



3、乙方承诺,按如下期限向甲方退还:



⑴本协议订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偿本协议第2条所约定的利息4,814,166.67元;



⑵本协议订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10,000,000.00元并补偿相应的利息;



⑶2019年第2季度至2020年第1季度每个季度最一个月的30日之前,共分4次,每次退还本金18,000,000.00元并补偿相应的利息;



⑷2020年6月30日前,退还本金17,000,000.00元并补偿相应的利息;



4、本协议约定的利息标准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双方同意上浮至按年息6%执行。



5、因执行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由双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6、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1、对于奥英光电向云华贸易所预付款项的真实完整的流转事实,尚有待公司新、老股东及有关各方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查明确定,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2、公司新任管理团队正在全面梳理并检查相关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的有效性,加强相关人员的内控培训,确保防范此类风险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与富国平签订之《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