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7 名(其中:无委托出席的董
事,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 2023 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2、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 《2023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4、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5、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6、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更好地回馈股东,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303,957,600 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5,000,000 股)后的股本 298,957,6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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