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125)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林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在2017年度的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和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2017年8月14日离任,现将 2017年1月1日至8月14日任职期
间的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7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其中现场表决1次,通讯表决9次。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
议案内容,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在2017年度参加的10次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2017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与出席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进行了交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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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人在2017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7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对《关
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核方案》、《关于商誉、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增补刘振东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对《关
于拟签订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和解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对《关
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对《关
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7年5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对《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7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对《关
于增补蔡燕玲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对《公
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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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17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对《关
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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