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8-034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巍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部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监督,保障了股东、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68.43万元,同比减少30.70%;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24.77万元,同比减少324.44%。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公司资产总额139,773.95万元,负债总额60,031.4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2.24元。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2017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8,000,000股为分配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基于公司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若实施,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依据相关
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拟修改情况如下:
1、修订前:第六条第一款 截至 2017年 3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00万元。修订后:第六条第一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00万元。
2、第十九条增加一款:2018年5月10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7,700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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