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7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9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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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210A016212 号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聆达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 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
聆达股份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与华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潍供应链”)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金寨嘉悦预付 500 万元,剩余货款在收货且验收合格后支付。金寨嘉悦已全额支付原材料采购款 2,020.56 万元,本期已收货结算 648.75 万元,期末尚有 1,371.81 万元款项未结算。
对于上述预付账款,我们实施了检查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出入库记录、往来交易函证等审计程序,聆达股份管理层对于仅收到部分货物即全额支付合同款未能提供充分的佐证资料和合理的解释,我们无法就聆达股份与华潍供应链的交易及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
2. 工程承包的真实性和收取定金的商业实质
金寨嘉悦于 2023 年 7 月 5 日与安徽骏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骏鑫”)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备忘录,承诺将建设金寨聆达集团总部办公大楼的工程承包给安徽骏鑫。备忘录约定,在签订协议之日,安徽骏鑫一次性向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账户缴纳 1,000 万元作为承建工程的定
金,同时约定金寨嘉悦在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一次性将定金退还,并支付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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