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书面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林志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作了2023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黎明、何少平、林善浪及原独立董事金炳荣、计小青、吴怀连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且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2024年度相关生产经营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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