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汇川技术资讯
2018-12-14 2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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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4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8-108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长宝、赵新光、刘巍、于一龙共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4位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于2016年10月开始实施,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682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717.47万股的3.54%。其中首次授予5482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717.47万股的3.41%;预留200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717.47万股的0.1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3.52%。



2016年12月,本次激励计划拟进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52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20,000股;授予价格为9.77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1)以2016年12月6日为授予日,向安百军等65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以2016年12月28日为授予日,向姜勇、刘迎新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00股,4名激励对象因个

购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8,510股不予以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实际向6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641,490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及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主要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除限售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次解除限售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次解除限售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四次解除限售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了《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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