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7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政策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曲建、赵争鸣、龚茵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