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4年4月)
汇川技术资讯
2024-04-22 23: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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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的流程,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的募集资金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含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以及所有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募投项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和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经履行审批程序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除外)。

第二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
发行申请文件及公告披露的项目和投资概算拨付。关于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施进度合理使用。

第三条 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对所属子(分)公司拨付的募集资金,相关子(分)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本细则的要求,履行监管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不得
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公司亦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应以同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五条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即“超募资金”)的使
用须遵循如下要求和流程:

(一)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编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定相关负责部门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须包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分析、测算相关投资效益,以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二)公司投资发展部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业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募投项目的合同由投资发展部或相关负责部门制定,交董事长签字生效,其中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须交公司法律顾问审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将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的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材料提交董事会、监事会、保荐人出具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在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法律文件,审批募集资金的使用支出。

募集资金审批金额权限参照公司(子公司)财务部资金支付审批权限执行。

(六)公司总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分别遵守以下实施主体的使用流程

1.母公司或分公司担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母(分)公司具体业务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送给公司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业务部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先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合同、协议,部门总监、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会签后,由公司财务部划拨资金。
2.子公司担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

子公司具体业务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送
给公司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子公司具体业务部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先填写申请表,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和子公司总经理会签后,由子公司财务部划拨资金。

3.所有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报销单据,均加盖募投项目专用章。

第七条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在发现后应立即向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募集资金使用分析讨论会议,分析讨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财务部牵头,各使用部门、董秘办人员出席会议。

第十条 公司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应事项并彼此配合,具体如下:

(一)财务部

1.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包括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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