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君豪大饭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剩余首发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剩余首发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2018年10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6日(9:3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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