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3-2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23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5008号智飞龙科马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仁生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38 人,代表股份
972,223,82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0.76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9 人,代表股份 873,063,47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4.56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9 人,代表股份 99,160,35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35 人,代表股份101,574,82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34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6 人,代表股份 2,414,47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1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9 人,代表股份 99,160,35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7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168,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
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41,998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19,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弃权 41,9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3%。
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168,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
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41,998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19,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弃权 41,9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3%。
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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