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5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8-154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4)股权登记日期: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217号阳谷华泰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贺玉广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3,574,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2,202,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0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1,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8%。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1,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总经理王文博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委托股东王传华先生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共同推举贺玉广先生主持,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赵凤保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与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424,4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2%;反对934,8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5%;弃权21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82%;反对934,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33%;弃权214,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85%。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916,5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0%;反对442,8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7%;弃权21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3,7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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