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5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9-09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普生物”)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182名激励对象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8元/股,授予日为2019年5月24日。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3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营销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份总额的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胡文强 董事、副总经理、 6.00 0.91% 0.01%
财务总监
梁昭平 副总经理 15.00 2.28% 0.04%
刘巨宏 副总经理 8.00 1.22% 0.02%
刘爱玲 副总经理 8.00 1.22% 0.02%
徐健 董事会秘书 5.00 0.76% 0.01%
中级管理人员、营销骨干、 614.70 93.60% 1.52%
核心技术人员(218人)
合计(223人) 656.70 100.00% 1.6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23元。
(四)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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