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30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股本466,276,186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股份数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62,586,578股。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所持股份213,951,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5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股份188,219,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25,732,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7%。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3,936,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36,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3,936,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36,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3,936,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36,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3,936,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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