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为了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 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拟进行核销处理。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一笔,核销金额 10,815,503.52 元,系 2018 年,公司因合
同买卖纠纷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对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振发”)提起诉讼,裁定公司胜诉。2023 年 7 月 5 日,公
司、江苏振发、北京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和解协议》,约定
江苏振发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前向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 3,700 万元,剩余应付货
款(含违约金、罚息等)江苏振发不再支付,而是作为公司对江苏振发及其关联公司此前历年向公司购买的所有合同项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涉案合同下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间售后服务的一次性对价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和解款 3,700
万元。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7,815,503.52 元,本次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700 万元,核销应收账款金额10,815,503.52 元。
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六笔,核销金额 660,658.80 元,系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债权形成时间长且预计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减少2023年度税前利润243,403.72元。本次资产核销坏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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