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和《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3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60万股,发行价格为 13.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4,986.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402.97413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37,791.97413万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8月16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0)汇所验字第3-007号《验资报告》。
(二)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14,029,741.30
2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97,901,013.06
3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131,136,127.58
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3,848,297.22
5 应结余额 -1,159,102.12
6 实际余额 0
7 差额 -1,159,102.12
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差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应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未支付的
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三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定期存单号 账户类 本期余额
别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8-090101040057389 募集资 0
公司青岛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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