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仁药业资讯
2024-04-24 21: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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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4.3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2.6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 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子公司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重大投资、重大担保事项、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规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实施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制定和有效执行。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战经验,熟悉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经营运作特点,具有较强的市场敏感性和综合判断能力,能够充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国内外发展趋势,确保公司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公司围绕“医药大健康”战略目标,以产品力建设为核心,聚焦呼吸科、肾科、精麻科等领域,以首席科学家为核心,落实研产销一体化,推进原料药、制剂、医疗器械等板块全面协同发展。

(3)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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