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2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17-110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忠奎先生自2017年8月14日起计划在一年内,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最低增持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
2017年11月1日,公司收到卢忠奎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
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已完成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维持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情况
卢忠奎先生自2017年10月30-31日期间,卢忠奎先生通过本人
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57,16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819%,增持总金额10,047,527元,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成交均价 增持数量 增持股份占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卢忠奎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2017年10月30日 8.6772 1,044,161 0.1642
卢忠奎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2017年10月31日 8.736 113,000 0.0178
三、卢忠奎先生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
增持前股数及比例 增持后股数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卢忠奎 158,121,819 24.86% 159,278,980 25.04%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2、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 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忠奎先生的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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