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18年4月13日下发的《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5:请核实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贾跃亭及其关联方、其它公司或自
然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如存在,请逐笔说明相关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时间、被担保人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担保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等。请保荐机构就此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乐视网企业信用报告、向上市公司书面邮件发函确认、查阅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董事会文件、查阅定期报告,相关合同协议及承诺函等文件、登陆巨潮网站查阅信息披露文件、向乐视网2016年年报披露的部分重要关联方实施函证程序等方式,对上市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回复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对乐视并购基金的担保情况
2016年4月12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乐视并购基金一期募
集资金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乐视并购基金发起设立总规模100亿元人民币的并购基
金,一期规模约48亿元,其中劣后级份额约10亿元,次级份额约6亿元,优先级份额
约32亿元,为了保证乐视并购基金顺利募集资金及后续业务开展,公司、乐视控股、
贾跃亭先生联合为乐视并购基金一期募集资金本金及预期收益提供回购连带担保,预计承担担保责任50亿元左右,其中包含对中间级和优先级15%的收益承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50.0680亿元(上述金额未经审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乐视网对乐视并购基金一期募集资金本金及预期收益提供回购连带担保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对外披露。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查询到的被投资企业(上市公司)股价、被投资企业(非上市公司)2017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信息,截至目前乐视并购基金各投资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如未来被投资项目持续亏损,则基金运作可能存在潜在重大风险。
(二)对控股子公司新乐视智家担保情况
2018年2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乐视网对新乐视智家的保理业务形成应付账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26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乐视网对新乐视智家的保理业务形成应付账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对外披露。根据公司提供的新乐视智家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硬件销销量情况、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情况,截至目前新乐视智家经营情况较差,鉴于保荐机构无法判其未来运营情况,暂无法对其未来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发表意见。
二、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情况
(一)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1、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担保情况
根据乐视网及其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该报告未显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2、对其他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保荐机构向乐视网 2016年年报披露的部分重要关联方实施函证程序确认关联担保
事项,并多次催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回复日,共收到11封回函,根据关联方回函,截
至函证回复日,乐视网及其子公司未向TCL海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北京乐漾影
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网酒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乐视影业有限公司、乐果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乐咖互娱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卡汽车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乐视影业(天津)有限公司、重庆乐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乐视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根据乐视网及其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该报告未显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上述11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二)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关联担保
经上市公司核查,乐视网存在如下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为贾跃亭先生关联方担保的情形:
1、回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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