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朱宁)
乐视退资讯
2017-04-19 21:19:0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0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6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6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2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22 22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另一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6年2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2月29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首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6年3月1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追加确认超额部分事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6年3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为乐视并购基金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年5月6日本人对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6年5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6年5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6年5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6年7月2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6年7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6年8月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6年8月19日本人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16年9月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