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声明...... 1
释义...... 2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4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 4
(二)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 4
(三)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 ......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5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5
(一)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6
(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 8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10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12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1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12
(一)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 12
(二)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15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16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16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17
声明
金圆统一证券接受委托,担任达刚控股 2023 年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圆统一证券对达刚控股进行持续督导,并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审慎核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达刚控股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金圆统一证券对达刚控股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达刚控股以及交易各方所提供的资料,相关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次交易相关释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本核 指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查意见 大资产出售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即 2023年 12月 13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众 指 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德环保/
达刚控股/公司/上市公 指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司/转让方 券代码:300103
交易对方/西安大可 指 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众德环保 52%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 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众德环
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保 52%股权给关联方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金圆统一证券/独立财 指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务顾问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股权转让协议》/本 (有限合伙)及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12月 16日
协议 指 签订的《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大可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
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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