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高新兴资讯
2023-12-10 16:32:13
  • 7
  • 2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1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图灵新智算(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本次投资事项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参股投资广州图灵,布局算力板块,有利于公司与交易各方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交易各方的资源和优势,同时有助于公司抓住新兴领域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交易定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江斌 胡志勇 罗翼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