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2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营城子工厂六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史爽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0,946,509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1.9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0,942,929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1.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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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39,0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85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335,4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84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946,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高文晓、孙小云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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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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