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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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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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原峰)

作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
本人任职期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独立履行职务,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 2023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原峰: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3 年 7 月-2018 年 5 月,历任京东方工程师、高级产品企划经理、显示器件事
业群营销本部副总经理及 FAE 总监、战略产品及市场本部总监、消费品牌业务CPO 与集团新事业转型项目经理、智慧系统事业群市场总监;2018 年 5 月-2022
年 3 月,任佛山白桦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 年 3 月至今,从事行
业咨询顾问服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
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董事会 2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任职资格和条件等进行核实和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意见结果

2023 年 11 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聘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意见 同意

27 日 次临时会议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关注的
重点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工作,促使
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保持畅通,并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和舆情信息。

本人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经常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会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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