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96:易联众关注函
ST易联众资讯
2023-11-29 0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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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8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315 号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存在违规担保、
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称你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张曦存在以公司名义违规担保、违规借款、违规共同借款等情形;此外,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张曦存在多次未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公章外借的情形。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曦的个人债务及相关诉讼仲裁、资产质押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借贷双方、借款协议主要内容、资金用途,涉及诉讼仲裁的发生日期、具体案情、案件进展、资产质押冻结的相关情况,以及张曦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最新进展。


2.张曦未按规定进行公章外借的具体情况,包括借出和返还时间、借出用途、经办人员等情况,是否与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违规共同借款事项相关,并结合前述情况及张曦个人债务的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情形。

3.公司现任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参与或知悉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违规共同借款、违规借出公章等事项,如参与或知悉,请说明具体情况;如不知悉,请说明在履职中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防范控股股东债务风险向上市公司扩散的措施是否予以必要关注并采取必要行动,是否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4.你公司就解决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等事项及加强内部控制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预计解决或整改期限。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3 年 12 月 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张曦以你公司名义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涉及金额巨大、时间跨度较长,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所将对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
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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