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ST易联众资讯
2023-11-28 17:45:36
  • 28
  • 7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7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

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经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

2、该等事项系张曦先生个人行为,公司并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批准公司为其相关债务提供担保或批准相关对外借款,公司无签署《借款协议书》《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担保文件的记录,未发现留存及保管《借款协议书》《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担保文件,公司账户亦未收到相关借款资金。

3、若公司不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解决上述违规事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 条第(五)
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及第 9.5 条第(一)项“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第(二)项“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4、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违规事项进行补充披露,目的仅是基于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并不表示公司对该等担保、借款事项本身的合规性、合法性及其行为进行认可或追认。


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做好应诉准备,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该等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尚待最终司法裁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经法定审批程序为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发置业”,系张曦先生原控股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金额共计 5.5 亿元及相关利息(人民币,下同),未经法定审批程序对外共同借款/共同担保余额尚有 5,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事件极为重视,并积极组织对该事项进行核实、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违规事项及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概述

1、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违规担保事项

2018 年 6 月 12 日,京发置业与自然人张利云先生签署了《借款协议》,借
款金额为 5.5 亿元,借款期限为 2 个月。张曦先生及其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该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关《保证合同》。

后因京发置业违约未按期清偿该等借款本息,张曦先生未经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2020 年 6 月 8 日以公司名义作为
担保人之一与出借人张利云先生签署《确认函》《备忘录》等文件,继续为前述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基于京发置业在前述借款合同项下的重大违约,2023 年 1 月 17 日张利云先
生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京发置业清偿截至提交仲裁申请之日的借款本金 495,178,757.28 元,逾期还款违约金 217,376,636.30 元,合计712,555,393.58 元,请求裁决张曦先生、公司等相关方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号:(2023)京仲案字第 00629 号)

2023 年 2 月 15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向张曦先生及相关方发出《关于(2023)
京仲案字第 00629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受理张利云先生的
仲裁申请。由于相关仲裁文件由张曦先生保管扣留,公司管理层于近日方才获悉以上信息并取得相关文件。

该事项未经公司法定审批程序,公司亦未保存相关用章申请、用章记录等程序文件,未授权签署《保证合同》及其他担保文件,未发现留存及保管《保证合同》及相关担保文件,属于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违规担保事项。


2、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违规借款事项

2018 年 2 月,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与苏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诺金”)签署了《借款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