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59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六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3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
1.03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担保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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