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股票简称:易联众
股票代码:300096
2023 年 8 月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 预付投资款等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应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做好防
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CEO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领导小组,由董事
长任组长,CEO、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中心、审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该小组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通过 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
严格按照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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