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8月)
ST易联众资讯
2023-08-24 1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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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5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股票简称:易联众

股票代码:300096

2023 年 8 月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信息及其他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具
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各分公司的负
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的责任人,负有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获悉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CEO、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因工作关系
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出现、发生或可能发生下列事项或情形时,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预报和报告: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的事项;

(三)公司及各子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以下交易事项:

1.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 提供担保(含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等交易。

但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

1.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2.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3.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在发生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四)发生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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