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华伍股份资讯
2024-04-22 20:54:1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审查意见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振华重工和华伍行力的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度与振华重工发生的 9,559.43万元关联交易以及公司 2023 年度与华伍行力发生的 262.98 万元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 2024 年与关联方振华重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 1.3 亿
元,预计 2024 年与关联方华伍行力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 200 万元,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对振华重工和华伍行力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审查意见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聂景华先生、曹明生先生、聂璐璐女士、顾红先生、胡仁绸先生、熊小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3)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的审查意见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文明先生、饶立新先生、刘卫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3)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饶立新 、 程文明、 刘卫东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