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华伍股份资讯
2024-04-22 20: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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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 名。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聂景华、曹明生、聂璐璐、顾红、胡仁绸、熊小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程文明、饶立新、刘卫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饶立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详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文明先生、饶立新先生和刘卫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聂景华先生:195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2年3月至1992年3月在江西煤田地质勘探公司一九五地质队工作,先后任计财科计划员、材料供应科副科长、科长;1982年9月至1984年1月于四川财经学院进修;1988年1月至1988年12月在北京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学习;1992年9月至1998年8月任江西省丰城市起重电器厂厂长;1998年9月创办江西华伍起重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9月至2008年8月任华伍电器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1月创办公司前身上海振华港机(丰城)制动器有限公司并一直担任董事长职务;2008年1月公司成立后至今,聂景华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此外,聂景华先生还兼任江西华伍电力有限公司、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聂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067,500股,通过其控股的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00,000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聂璐璐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除此之外,聂景华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聂景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没 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聂景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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