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饶立新)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饶立新,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董事、党委委员;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外部董事;现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提议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 应出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列席股
事会次 席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次数 东大会
数 数 会议 次数
6 6 6 0 0 否 1 1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董事会所有 6 次会议,并列席了公司 2023 年召开的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期 类型
2023年2 第五届董 就《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月 17 日 事会第十 见 同意
五会议
就《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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