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金刚光伏资讯
2020-07-31 16: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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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01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0-062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拉萨市金刚玻璃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金刚”)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

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 本次冻 占公

股东 第一大 司法冻结股 冻结开始 冻结申请 结占其 司总 冻结执
名称 股东及 数(股) 日期 冻结到期日 人 所持股 股本 原因 行人
一致行 份比例 比例

动人 (%) (%)

拉萨市金 质押 广东省
刚玻璃实 广东欧昊 借款 深圳市
业有限公 否 23,154,900 2020-07-29 2023-07-28 集团有限 100 10.72 合同 福田区
司 公司 纠纷 人民法


截至目前,拉萨金刚尚未收到关于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书面材料以及广东

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

23,154,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72%,其股份被司法冻结后处于冻结状态

的股份数为 23,154,9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72%。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

2.经核查,拉萨金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系其自身债权债务纠纷所致,与公司无关。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3.若后续拉萨金刚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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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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