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0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0-061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拉萨市金刚玻璃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金刚”)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冻结,具体事 项如下:
一、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股东拉萨金刚 23,154,900 股股份被冻结。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解 占公
股东 第一大 解除冻结股 冻结开始 解除冻结 除冻结 司总 解除冻
名称 股东及 数(股) 日期 解除日期 申请人 占其所 股本 结执行
一致行 持股份 比例 人
动人 比例(%) (%)
拉萨市金 广东欧昊 广东省
刚玻璃实 否 23,154,900 2020-06-11 2020-07-16 集团有限 100 10.72 佛山市
业有限公 公司 人民法
司 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154,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72%,其所持公司股份已不存在被冻结的 情形,但还处于质押状态。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拉萨金刚所持公司股份已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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