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盛运退资讯
2020-06-18 19: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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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19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20-113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盛运环保

3、股票代码:300090

4、终止上市时间:2020 年6月18日

5、公司于 2020 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
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7 月14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
第二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因此公司股票退市后,将不能重新上市。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533号】,2020年6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3、证券代码:30009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因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
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十九)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 13.4.6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0.2.5 条的规
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自本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请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三、退市整理期的主要安排

自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0年7月14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全天停牌
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在创业板行情中揭示。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整理期的前二十五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事宜。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公司成立了退市小组,负责退市事宜,相关联系人等信息如下:

1、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谷产业园A区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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