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银之杰资讯
2024-08-27 19: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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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8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子公司拓扑技术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在公司子公司拓扑技术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拓扑技术财务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2026 年拓扑技术净利润达到 15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2027 年拓扑技术净利润达到 25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年 2028 年拓扑技术净利润达到 40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拓扑技术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拓扑技术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等级 A B C D E

优秀 良好 一般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分数≥90 80≤分数<90 70≤分数<80 60≤分数<70 分数<60

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Y)

如果拓扑技术满足当年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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