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是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4日—12月5日,其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5:00至2018年12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
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2018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来信请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邮编:73001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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