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81:恒信东方关注函-公司回复(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
恒信东方资讯
2018-04-19 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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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贵



部出具的《关于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



第 11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贵部的要求,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问



询函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核查。现回复如下:



你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晚间披露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在海南设立“虚



拟数字影视摄制培训基地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你公司于 2017年 5



月31日审议了变更募集用途的相关议案,拟投资3,000万元用于虚拟数字影视



摄制培训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我部关注到,上述项目无任何新的进



展,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1、你公司在项目无任何进展的情况下披露上述公告的原因,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意图。



回复:



4月16日,我司董事会办公室从投资者来电情况及投资者互动易平台发现,



投资者对我司于2017年5月3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议案》中提及的海南省项目进行主动询问。



近期,由于党中央制定的《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将推动海南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消费,促进传统文化消费升级。优良的自然地理条件加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支持,给海南这一未来集文化、旅游、金融、科技、商贸为一体的自由贸易港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而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6.3.5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到的市场环境因国家出台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司又因还未披露2017年度报告正处于敏感期内,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被盲目炒作,故采用临时公告形式向市场主动披露项目进展过程中未披露的政府文件等相关进展情况,并专门提示投资者因海南影视艺术学院的设立仍需在得到教育部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后,才会进行下一步的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我司公告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意图。



2、你公司公告中称“未来将加大在海南的投资”、“更好地参与到海南的文



旅产业大发展中去”,请你公司结合海南影视艺术学院的设立情况、项目的投资情况、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情况、未来战略规划等说明未来的投资计划以及参与海南文旅产业发展的具体规划。



回复:



海南影视艺术学院(暂定名)由海南汇友影视技术有限公司设立创办。海南汇友影视技术有限公司是专司建设海南影视艺术学院的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草案)>修改意见的函》中提出的新建南海影视艺术学院(现改名为“海南影视艺术学院”)的意见,学院为本科层次的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海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和管理,实行董事局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依法自主办学。它立足于服务我国日益增长的文化市场需求,建设应用型、专业化、重特色的高水平民办高等院校,弥补影视行业纪录片人才与虚拟视觉技术人才的巨大缺口,着重培养影视艺术、纪录片创作的应用型人才和虚拟视觉与影视艺术结合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未来公司将在上述事项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复文件后,与海南影视艺术学院合作,除在CG技术应用及师资方面为学院提供有力支持外,还将与学院在现代摄影专业场地、摄制技术、摄制教育方式等多方面的合作,设立专业化的虚拟数字摄影基地,推广影视创作领域产教融合的新模式。虚拟数字影视摄制培训基地将以专家授课+项目实训的方式,为高校影视及动画相关专业学生提供CG概念设计、影视摄影、特技拍摄、CG合成及剪辑、数据资产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并提供实例操作训练等服务。同时该培训基地还可面向社会开放,提供主题体验游乐等增值服务。该项目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出资,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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