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独立董事汪军民2023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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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20: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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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独立董事汪军民2023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自2023年8月21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汪军民,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长江商学院EMBA。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曾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广东鹏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先后担任深圳机场、深圳桑达等十余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长江互联网教育研究院理事长,湖北中潮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6 0 0 否

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3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

1、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9月11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4、2023年9月22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1月27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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