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3-09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信东方”)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已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
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5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最新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0 年 10 月修订)》废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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